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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坤陽畜牧場

文號
30-106-10001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10/05
違規日期
2017/08/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7,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養豬業,所排放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7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段三六三六地號,九如段三六三七地號,九如段三六三八地號,九如段三六三九地號,九如段三六四○地號,九如段三六四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九如鄉九如段三六三六、三六三七、三六三八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