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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生企業行

文號
30-108-01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1/08
違規日期
2018/12/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查崇生企業行從事廢塑膠回收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及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2月25日派員聯合稽查發現,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廢棄物處理廠),廠內所產生之廢水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將廢水貯存於廠區內,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久愛村錦隆路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新北勢段1293地號
統一編號
4789873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