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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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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大社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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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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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70035
- 處分日期
- 2024/07/31
- 違規日期
- 2024/05/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經建路1號從事丙烯腈化學製造程序(M01、M02),於本年5月6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計有1個設備元件(隸屬製程:M02,編號:AS-106,流體組成:丙烯腈,檢測值:2,451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三奶里經建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