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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05
- 處分日期
- 2024/10/14
- 違規日期
- 2024/09/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9月15日13時45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貴公司大門口發現有明顯粒狀物逸散及瀝青拌合異味情形,後進廠內稽查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5)之拌合機因放料過快,致現場污染防制設備未能有效收集處理製程廢氣,致槽內粒狀物及瀝青拌合異味逸散,其異味與廠內及大門口發現之異味相符,已造成空氣污染,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立志街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23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