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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9/08
- 違規日期
- 2020/07/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市環保局於109年7月5日22時許接獲民眾通報住宅附近有燃燒異味情形,經查異味來源於貴公司逸散出來,稽查員於109年7月5日23時30分進入廠內查察,督查時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鉛)製品鑄造程序(M01)作業中,現場發現精煉爐進行精煉作業時集氣設備未能有效收集,使廢氣及異味嚴重逸散於廠房外,散佈於空氣中,導致附近住宅居民聞到異味之情事,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三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三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