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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30021
- 處分日期
- 2024/03/19
- 違規日期
- 2024/02/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2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稽查時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設備稽核,查貴公司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見有缺失如下:(一)氰系廢水及綜合廢水皆以三通接至化鎳廢水系統。(二)廢水處理單元T01-02、T01-03、T01-04、T01-05、T01-08、T01-10、T01-11、T01-12、T01-14、T01-15、T01-16、T01-19、T01-21、T01-22、T01-23、T01-26等槽體皆有多餘管線連接至污泥濃縮池(T01-33)。(三)氧化槽#2(T01-03)添加氫氧化鈉、石灰乳。(四)每日操作紀錄未登載pH值、氧化還原電位(每日需登載1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成功路一段五二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5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