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1026795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299)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一般事業廢棄物與有害事業廢棄物混合貯存,未依規定分開貯存。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19
- 罰鍰金額
- NT$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稽查時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廢水處理設備稽核,查貴公司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見有缺失如下:(一)氰系廢水及綜合廢水皆以三通接至化鎳廢水系統。(二)廢水處理單元T01-02、T01-03、T01-04、T01-05、T01-08、T01-10、T01-11、T01-12、T01-14、T01-15、T01-16、T01-19、T01-21、T01-22、T01-23、T01-26等槽體皆有多餘管線連接至污泥濃縮池(T01-33)。(三)氧化槽#2(T01-03)添加氫氧化鈉、石灰乳。(四)每日操作紀錄未登載pH值、氧化還原電位(每日需登載1次)。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19
- 罰鍰金額
- NT$34,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放流水量核准量為23.7立方公尺/日,惟現場查核貴公司廢水操作紀錄表(112年11月30日至12月18日)皆有超過核准放流量情形,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3年2月17日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2月20日派員複查,現場檢視貴公司廢水操作紀錄表(113年2月19日)仍有超過核准放流量情形,期限屆滿仍未完成改善。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12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稽查時作業中,經查貴公司放流水核准量為23.7立方公尺/日,惟現場查核貴公司廢水操作紀錄表(112年11月30日至12月18日)皆有超過核准放流量情形,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10/03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528號2樓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製程係以金屬為原料,經酸鹼溶液進行表面清洗,再經電鍍(鍍鎳)處理,最後經水洗烘乾即為成品,經查貴公司自111年4月22日至112年4月20日間,酸鹼液總實際用量為21.379公噸,已達20公噸/年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二批第二類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逕自設置與操作。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9/06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管制編號:H53C0223)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12年3月22日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億8千萬元,且有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次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80,000,000元,已逾1千萬元,依「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該公司遲於112年8月21日完成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6/06
- 罰鍰金額
- NT$1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528號2樓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製程係以金屬為原料,經酸鹼溶液進行表面清洗,再經電鍍(鍍鎳)處理,最後經水洗烘乾即為成品。經查貴公司金屬品加工程序產生廢水經廠內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至工業區觀音污水處理廠處理,惟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金屬表面處理業(業別,項次18),應向本局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而未取得。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3/06/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成功路一段528號2樓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3C0223),案經本局於112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廠內存放D-1504、D-2403、A-8801等(非)有害事業廢棄物,經核對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從111年11月營運至今從未有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