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頂混凝土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7-050009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5/04
- 違規日期
- 2018/03/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預拌混凝土生產作業,已取得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03月26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製程操作中,防治設備運作中,惟督察時未依規定每日記錄袋式集塵器之壓降、自動灑水設備之用水量及洗車設備之用水量與用電量,其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船頭里船頭路四五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東港鎮船頭里船頭路四五之六號
- 統一編號
- 7042036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