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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20026
- 處分日期
- 2023/12/05
- 違規日期
- 2023/07/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7月5日派員前往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32巷7號)稽查,現場抽查112年5、6月發票,5、6月銷售產品至宇○○○○○○○公司(下稱宇○公司),惟本局112年7月14日於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未申報再利用產品銷售至宇○公司及其銷售量;再查5、6月銷售產品至泰○○○○○公司(下稱泰○公司)共***公噸,惟本局112年7月14日於組改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申報銷售○○○○○○○○○至泰○公司共***公噸,寶潔廢棄物清除股份有限公司楊梅廠提供之銷售量與申報資料不一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款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青路三二巷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青路三二巷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