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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120048
- 處分日期
- 2022/12/28
- 違規日期
- 2022/11/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該廠從事砂石場作業,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2.現場稽查時,現況與原狀況不同,其粉粒狀污染物已堆置至面對機械左側之空地,故與原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可內容不符,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告發處分。3.據業者表示:因於111年11月7日開挖擋土牆,故將物料堆置於旁邊空地,本公司與地主溝通完成,並完成申請土地鑑界作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信和里泰和四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信和里泰和四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