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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1-03012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2/03/30
違規日期
2021/10/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C-9229,半拖車車號:HBB-6036)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10月22日至本縣福興鄉永豐段1543地號,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福興分駐所查獲並通報本局現場稽查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旗山區太平里旗新街二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永豐段1543地號
統一編號
8976052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