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進春紙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進春紙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60004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7/06/16
違規日期
2017/02/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瓦楞紙芯製造作業,並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964-04號)。按其許可證內容主要燃料為木屑,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5年9月9日、9月30日及10月28日派員督察結果,貴公司以廢木材事業廢棄物作為前揭製程之燃料,且經3次督察共採集3件廢木材及5件集塵灰樣品之送驗結果,除廢木材樣品之氯含量分別為1.49、0.158及0.05(%)外,集塵灰樣品含戴奧辛總毒性當量濃度分別為99.7、89.7、91.2、11.0及14.8(ng-TEQ/g),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判定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以廢木材事業廢棄物為燃料,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一七號
統一編號
5019259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