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陽美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陽美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50008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5/08
違規日期
2017/02/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罰鍰金額
NT$50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桃縣環排許字第H1562-02號),許可流程為T01-3貯存槽→T01-4砂濾器→T01-5放流槽,現場查獲貴公司有一自來水管線以軟管方式注入T01-5放流槽,現場量測T01-5放流槽導電度:413.9µs/cm,惟現場流程為T01-3貯存槽→T01-5放流槽,因現場T01-5放流槽前一處理設備為T01-3貯存槽,故量測T01-3貯存槽導電度,現場量測T01-3貯存槽導電度:10430µs/cm,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放流水導電度不得低於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之百分之八十,惟貴公司放流水導電度低於前一處理設施處理後廢(污)水導電度之百分之八十,設施未維持正常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一六六巷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一六六巷五號
統一編號
4380218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