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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3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3/01
- 違規日期
- 2017/11/27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八德廠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105年3月4日府環空字第1050051930號函核定)內容已變更,未向本府重新報請備查,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一)現場備有自攜式呼吸器(SCBA)共8套,計畫書內容為15套。(二)緊急應變任務編組工安部主管「蕭國豐」經理已離職。(三)計畫書內「氯」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25ppm、「磷化氫」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15ppm;惟現場中控室「氯」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5ppm、「磷化氫」之偵測警報設定值為0.3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及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工業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