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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113-03000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3/29
違規日期
2024/02/1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7,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交通旅遊處辦理「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計畫-附屬設施興建工程」,係屬應繳納空污費工程,依法應於開工前申繳空污費,本工程開工日期為112年12月29日,惟遲於113年2月19日方完成申繳,逾期52日,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74條第1項、第85條規定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72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客貨運專區建設計畫-附屬設施興建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