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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茂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30-113-120044
- 處分日期
- 2024/12/18
- 違規日期
- 2024/09/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21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46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清溪里建國路四五○巷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大溪段430、432、441、499、500、501、502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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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