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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鹿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2-109-02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2/24
違規日期
2020/01/03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9年01月03日22時59分前往左營區福民段32、33地號稽查,稽查當時貴公司正以吊車進行吊掛作業,貴公司現場人員雖出示本府工務局同意夜間施工證明函,惟經查上揭同意函僅同意核准夜間施作至22時前,故本案仍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菜公一路六二巷二號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福民段32、33地號等2筆
統一編號
84336140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