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3. 總裁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總裁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2-080010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8/11
違規日期
2023/07/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7月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司機傅凱彥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M-2317)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頭份市自強路230號,依司機所出示買賣合約書,經至內政部營建署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土方賣方為旺泰股份有限公司,旺泰公司非屬登記在案之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且未有出示載明運送單位、車輛車號、土石方數量、運送路線等資訊運送憑證,視同未隨車持有運送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二段三六八巷八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自強路230號
統一編號
9056267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