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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

文號
23-106-04000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4/20
違規日期
2017/03/29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該工程之車行路徑未依替代申請(夯實灑水)造成運輸車輛行駛路徑,車行路徑揚塵,違反空污法相關規定.2.請依規定發文,請承商至環保局意見陳述.3.未依替代措施施作,故本項以無防治措施扣點.(車行路徑車輛經過造成揚塵)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五二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大潮州地下水補注湖第1期工程實施計畫第二階段地下水補注湖區工程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