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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隆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30009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8/03/19
違規日期
2018/02/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9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查獲違規將作業廢水以另設渠道方式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及放流口排放,造成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96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應於107年5月2日前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屆期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倘仍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展期至8月15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德路五二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德路五二三號
統一編號
1299700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