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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17
- 處分日期
- 2025/05/13
- 違規日期
- 2025/03/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萬丹鄉社中村社美路162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3月21日15時10分派員於廠內所設之排放管道(P007)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3,09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高度18.1公尺,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中村菜寮巷一三八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中村社美路16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