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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30
- 處分日期
- 2024/12/19
- 違規日期
- 2024/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29日會同本局至貴公司分廠執行稽查,發現該廠與經本局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不相符之違規事實,包含:一、廠區外廢鋁暫存區為該公司收受之含合金廢鋁,需要經人工分選作業後,才能進爐體,與現有廢清書製程流程圖不符。二、於保溫爐製程後,將含鋁渣之廢鋁暫存一處進行冷卻,並撿拾廢鐵後,區分一部分含鋁渣之廢鋁(目視大尺寸)回爐作業,另一部分(目視小尺寸)進入球磨篩選製成鋁粉、鋁粒等產品,與現有廢清書製程流程圖不符。三、篩選作業產出之廢鐵未登載於現有廢清書廢棄物種類項目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民生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民生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