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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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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100010
- 處分日期
- 2017/10/16
- 違規日期
- 2017/09/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精煉機(E005、E008)廢氣收後經袋式集塵器(A003)及洗滌塔(A004)後由P002排放,惟業者僅每日記錄A003壓降未每日記錄洗滌塔pH值及洗滌液流率,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另會同業者代表至現場勘查發現,該公司袋式集塵器(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含鉛集塵灰(A-7501),其貯存區未明顯處設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另貯存區暫存約6〜7袋太空袋,亦未函袋標示其貯存日期及數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準第7條規定,上述違反法規部分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臨海路二段一○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枋寮鄉東海村臨海路二段一○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