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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10024
- 處分日期
- 2021/01/12
- 違規日期
- 2020/11/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經發局函請大溪區公所109年11月29日於本市查獲未經核准工廠廠地面積違規使用,大溪區瑞興段地號等10筆地土地涉違規使用。經本局人員於109年12月18日現勘,發現貴事業於上述地號堆置設備、機具、原物料,惟未依規定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50010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五三六巷六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瑞興里大鶯路五三六巷六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