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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25
- 處分日期
- 2024/04/15
- 違規日期
- 2022/1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1年11月30日及112年5月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查貴企業社於路旁丶西X區有聯X業有限公司廠區及高雄市永X區保X路4X之8號空地貯存再利用後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又其再利用後產生之廢紙,皆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竹林里大竹林二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22.6373908,120.3581986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