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9-110030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違規日期
- 2020/10/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0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設廠地號為屏東市信興段556地號,仍有廠地擴大使用信興段551地號及554地號等2筆農牧用地堆置物料,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信和里泰和四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信和里泰和46之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