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3-108-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9/05/08
- 違規日期
- 2019/03/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校辦理「中國醫藥大學水湳校區宿舍大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7B81074-1)」本局於108年3月19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第7條,記4點)、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防制措施實施面積未達80%(第8條,記4點)及營建工地內之裸露地表覆蓋實施面積未達80%(第9條,記4點)等缺失,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5月2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學士路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創研段19地號等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