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來群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0-107-080010
- 裁罰機關
- 屏東縣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違規日期
- 2018/07/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係從事混凝土製造業,申請燃煤飛灰作為混凝土攙和物再利用業經本局通過在案,案經本局於107年7月10日派員稽查,該公司表示至今未收受燃煤飛灰作為混凝土攙和物再利用,惟經勾稽該公司106年6月至107年5月網路申報資料,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及收受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園村媽祖路四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新園鄉新園村媽祖路四七二號
- 統一編號
- 89657726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