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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元畜牧場

文號
30-105-06000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6/06/06
違規日期
2016/04/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9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一、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暨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緩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6-050021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志成路四五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一四一五地號,崙頂段一四一六地號,崙頂段一四一七地號,崙頂段一四一八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