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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興鴻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04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10
違規日期
2018/06/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洗殘留有廢酸洗液(R-2502)之車輛,清洗後之廢水流至廠外雨水溝,續流至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二五九巷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福祥路259巷6號
統一編號
2506846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