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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桃建設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9001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14
違規日期
2017/06/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施工產生之黃泥廢水,以沉水馬達連接PVC管線抽至工區外溝渠排放,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南崁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八里區龍源里頂寮二街二九之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拔子林三路36號旁工地(大園區竹圍段拔子林小段196地號等3筆土地)
統一編號
548605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