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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桃建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860511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施工產生之黃泥廢水,以沉水馬達連接PVC管線抽至工區外溝渠排放,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南崁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工地開挖時產生之泥沙,淤積於場區外水溝,致污染水溝,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局於106年6月5日、6月6日前往複查,貴公司工地所產生之泥沙仍淤積於場外水溝,造成污染,逾期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工地開挖時產生之泥沙,淤積於場區外水溝,致污染水溝,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局於106年6月5日、6月6日前往複查,貴公司工地所產生之泥沙仍淤積於場外水溝,造成污染,逾期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工地開挖時產生之泥沙,淤積於場區外水溝,致污染水溝,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6年6月3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局於106年6月5日、6月6日前往複查,貴公司工地所產生之泥沙仍淤積於場外水溝,造成污染,逾期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8/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工地開挖時產生之泥沙,淤積於場區外水溝,致污染水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