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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90021
- 處分日期
- 2017/09/30
- 違規日期
- 2017/08/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停止污染源操作
- 違規情節
- 所屬武荖坑廠於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681地號堆置土石方,經量測體積約7,640立方公尺,已達行政院環保署指定公告「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粉粒狀物堆置場(如礦物、土石等)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或堆置量在6萬公噸/年以上者」條件,應取得堆置場程序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惟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前揭許可證,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於停工並限期於107年1月3日取得設置可證,並申報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湖口段六一八、六一九、六一九之一、六一九之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湖口段六一八、六一九、六一九之一、六一九之二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