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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8-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9/07/09
- 違規日期
- 2019/06/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0日稽查發現,貴署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6條:圍籬高度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其他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