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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巒畜牧場

文號
30-108-01000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9/01/11
違規日期
2018/10/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億泰牧場從事養豬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將廢水貯留於場內魚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保安路一之六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水段180之134等三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