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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金畜牧場

文號
30-109-12005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12/25
違規日期
2020/10/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9,8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嘉金畜牧場從事養牛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3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62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第66條之1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9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加蚋埔段一○三之二三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高樹鄉加蚋埔段103-23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