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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昌畜牧場

文號
30-110-09003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9/24
違規日期
2021/08/1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專家學者深度查核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明顯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600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初沉池>調均池2>厭氣池9>曝氣池>終沉池4>放流3.經查該場採樣口之道路設置於廠內,作業環境外未設有供採樣人員進出放流口知道路,並設置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採樣平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規定,依法告發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由系統預帶,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段一二一二、一二一三、一二一四、一二一七、一二一八、一二一八之二、一二一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段1212.1213.1214.1217.1218.1218-2.121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