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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4/01
- 違規日期
- 2023/10/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至口湖鄉新湖段1265地號勘查,發現現場有堆放混凝土塊、土石方混合物,經貴公司負責人陳○○於113年1月5日至本局說明,表示現場堆置物,係來自承攬縣府公共工程之剩餘土方料,經向縣府有價回收,並暫置該處,惟本局認定現場堆置物為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合法清除處理,並堆置於上開地號,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崙東村民生路七九巷一二之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新湖段126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