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營造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575873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4/12/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於112年7月24日13時許至現場會同口湖分駐所、口湖鄉公所農業課,稽查時該地點有一輛卡車,車上盛載剩餘土石方,據現場人○○表示現場回填土石及所載運之剩餘土石方係為安立營造有限公司承包雲林縣政府標案口湖鄉青蚶養殖排水渠道改善工程(第一期)產出之剩餘土石方。 2.有關本案屬公共工程淤泥土,屬剩餘土石方範疇,該公司載運未隨車檢具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3.本案工程產出之餘土處理方式是否符合規定將移請水利處辦理。 4.另現場公所將通報農業處。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4/04/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至口湖鄉新湖段1265地號勘查,發現現場有堆放混凝土塊、土石方混合物,經貴公司負責人陳○○於113年1月5日至本局說明,表示現場堆置物,係來自承攬縣府公共工程之剩餘土方料,經向縣府有價回收,並暫置該處,惟本局認定現場堆置物為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合法清除處理,並堆置於上開地號,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3/10/2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8月29日11時39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現場正施作橋樑整修工程,於施工現場路面泥沙散落導致路面污染,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污染路面,依法告發。2.可於文到7日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放棄。3.路面泥沙派員清理,清理後視同改善完成。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2/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3月18日至口湖鄉新湖段1265地號勘查,發現現場有堆放營建土石方(含營建混合物),貴公司負責○○於111年12月1日至本局說明,表示現場營建土石方係來自承攬雲林縣政府公共工程產出並價購取得,並於工程施工中暫置該地,該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雲林縣
- 處分日期
- 2022/10/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1年03月04日15時5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陳述位置(崙背鄉東興國小旁)發現一處工地,現場未作業,惟現場地面散落許多砂土。2.現場致電負責人,負責人表示明日會派人至現場處理。3.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併同法第50條,污染地面一道路、橋梁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依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