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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9001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09/11
違規日期
2018/07/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產出之廢(污)水,經沉砂-沉澱後全量回收製程再利用,惟貴公司未每日記錄廢水回收之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中南一八之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里港鄉三張廍段八七之四○地號,三張廍段八七之四一地號
統一編號
27639734
更新時間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