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文號
- 30-108-030019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20
- 違規日期
- 2019/01/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因該公司人員作業不慎將銨明礬打翻,該銨明礬遇水由廠內水溝續流至廠區外水溝再流至承受水體,造成該酸性廢液流出及水溝有化學異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後寮里龍興路三六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龍興路362號
- 統一編號
- 30986119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