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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雄畜牧場
- 文號
- 30-113-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7/11
- 違規日期
- 2024/03/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2,8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華雄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新全段1712、1713及1713之1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7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7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3,22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28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甘堂村大智路一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新全段1712、1713及1713之1地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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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