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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4/10/04
- 違規日期
- 2024/06/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氣罩收集設備無法有效收集粒狀污染物,致明顯含粒狀污染物之煙塵於廠房內蓄積,並由廠房頂通風口及側邊通風口排放散布至廠外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現場已排除水蒸氣干擾情形),該事業未能有效收集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致由廠房通風口排放散散布至空氣中,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期限屆滿前提報空氣污染物有效收集相關佐證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核已同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7條第1項規定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一路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4/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