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3-110011
- 處分日期
- 2024/11/19
- 違規日期
- 2024/10/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環空操證字第H1667-06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接獲AI判煙異常告警,於113年10月23日前往貴廠督查,督查時M01製程作業中,經查貴廠未依核定許可證內容操作,說明如下:(一)熱定型機(E003)廢氣未密閉收集,從機台側邊風箱門縫處逸散至大氣中。(二)洗滌器(A001)壓降值小於0,且無反應。(三)靜電集塵器(A002)並聯處理,其中一台電壓及電流無法顯示讀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