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文號
23-106-050002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5/17
違規日期
2017/04/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車行路徑: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造成塵土飛揚。裸露地表: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80%。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設置臨時沖洗設備,但加壓沖洗設備無法使用。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第10條、第8條、第9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二九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恆春鎮保力溪(保力橋-溪墘橋)護岸改善工程
統一編號
9100120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