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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10007
- 處分日期
- 2018/11/08
- 違規日期
- 2018/10/0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07年10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臺南廠產出之廢棄物廢磚(R-0402)、廢塑膠混合物(D-0299)有露天貯存之情形,貯存時無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施,且未於貯存區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清理完畢或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通過。限改日期:108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8-070015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市香山區虎山里延平路二段三二五巷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後壁區嘉田里上茄苳一二之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