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昌瑞吉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昌瑞吉牧場

文號
30-113-06000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4/06/14
違規日期
2024/04/1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罰鍰金額
NT$3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逕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高朗村平和路七○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莊段12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