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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70018
- 處分日期
- 2022/07/18
- 違規日期
- 2022/06/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屏東市工業四路35號從事金屬表面熱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液流率操作為0~150L/min,與所申領之許可證操作條件範圍185~210L/min不符,亦未在許可百分之十容許之差值範圍內,貴公司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橋南里工業四路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屏東市工業四路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