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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匠冷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30-111-09001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2/09/05
違規日期
2022/08/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3,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從事食品製造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4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3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4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2.另貴公司每日產生水量為250CMD,屬應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規模,惟稽查時並未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3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中正路四六九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中正路469號
統一編號
897159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