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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68
 
            
            
            
                
- 處分日期
 
                - 2021/05/25
 
            
            
                
- 違規日期
 
                - 2021/03/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25,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生之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744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4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30毫克/公升;油脂檢測值為15.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南北路三段二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南北路三段二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