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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050068
- 處分日期
- 2021/05/25
- 違規日期
- 2021/03/0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825,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所產生之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744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為44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30毫克/公升;油脂檢測值為15.6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南北路三段二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萬丹鄉社皮村南北路三段二三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